歷史科優秀表現獎-劉小春獎學金

對象:中六及中七修讀中史科或歷史科表現最優異的一名學生。
評選準則:
該生須:
  1. 修讀中史科或歷史科,成績中等或以上。
  2. 熱愛歷史,有不斷探究歷史的精神。
  3. 積極參與歷史科有關的課外活動。
  4. 操行良好或以上。
提名及評選方法:
  1. 中六、中七學生自薦提名。
  2. 熱愛歷史,有不斷探究歷史的精神。
  3. 由中西史科主席或任教中六、中七中西史科老師提名。
  4. 由中西史科主席甄選。
頒發日期:獎項於畢業禮或結業禮頒發。